禁止!事关公共航路、航道等水域捕捞作业
东莞海事局 2026-10-15 09:04

关于禁止在公共航路、航道、锚地、码头港池等水域捕捞作业的通告

广大渔民朋友:

东莞地处珠江口东岸,狮子洋、伶仃洋水域航运繁忙,既是我市传统渔业水域,也是珠三角港口群船舶进出的必经之地,水域内商渔船交汇频繁,碰撞风险大。海上交通安全事关生命财产安全,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,渔业船舶和商船相对分离、各行其道是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。因此,我们向广大渔民朋友发出以下通告:

一、禁止在广东沿海公共航路、航道、锚地、桥区水域以及新沙南作业区、立沙岛作业区、西大坦作业区等商渔船碰撞高风险水域从事捕捞作业、锚泊,需要穿越有关水域时应加强瞭望,主动与过往商船沟通协调,在不妨碍他船安全航行的情况下,尽可能与航路或交通流成直角快速通过,严禁抢越他船船头。

二、船舶航行中应按规定保持正规瞭望,保持AIS和北斗终端等安全通信导航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,显示船舶准确信息,保持VHF16频道有效值守,运用良好船艺以安全航速航行。

三、各渔船要严格按照《广东沿海渔业船舶通航安全指引》相关要求航行作业,应熟悉东莞水域商渔船碰撞的高风险区域,严格遵守《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》,杜绝不安全行为。

四、各渔船在海(水)上遇险时,应立即组织全体船员穿戴救生衣,拨打12395或95166、95110等海(水)上搜救电话,并使用各种途径呼叫附近船只,发出遇险信号。

附件:1.广东沿海主要公共航路

2.广州港出海航道(新沙航道、莲花山东航道、莲花山西航道、大虎水道、坭洲水道、川鼻水道、小船推荐航路等以及锚地水域)

3.新沙南作业区

4.立沙岛作业区

5.西大坦作业区

6.请注意!广东海事局辖区的十大高风险水域有调整!

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事局

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

2026年10月12日

附件1:广东沿海主要公共航路

附件2:广州港出海航道(新沙航道、莲花山东航道、莲花山西航道、大虎水道、坭洲水道、川鼻水道、小船推荐航路等以及锚地水域)

附件3:新沙南作业区

附件4:立沙岛作业区

附件5:西大坦作业区

  • 关键词:东莞,水域,捕捞
谭晚兰 小编
2026-10-15 09:04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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